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法第16條辦理。
二、本案已於114年1月委託本市重陽國小辦理招標完事,保險期間為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5年1月31日24時止。
三、本案經招標採購後,由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承辦本市114年度所屬各級學校志工執勤保險保障服務。
四、保險對象:全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志工,包含各類教育志工及交通導護志工。
五、保險內容:
(一)意外身故保險金:每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。
(二)失能保險金:依殘廢程度給付保險金5%至100%(依主管機關最新規定)。
(三)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:意外傷害住院每日給付壹仟伍佰元整。門診、手術及護理費,每次意外給付總額最高新臺幣壹拾萬元整,實支實付(與健保不重複)。相關保險內容詳見契約書。
二、本案已於114年1月委託本市重陽國小辦理招標完事,保險期間為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5年1月31日24時止。
三、本案經招標採購後,由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承辦本市114年度所屬各級學校志工執勤保險保障服務。
四、保險對象:全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志工,包含各類教育志工及交通導護志工。
五、保險內容:
(一)意外身故保險金:每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。
(二)失能保險金:依殘廢程度給付保險金5%至100%(依主管機關最新規定)。
(三)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:意外傷害住院每日給付壹仟伍佰元整。門診、手術及護理費,每次意外給付總額最高新臺幣壹拾萬元整,實支實付(與健保不重複)。相關保險內容詳見契約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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