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市所屬各級公立學校(含幼兒園)教育人員之各項補休期限延長至2年,並溯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
跳到主要內容區

新北市林口區頭湖國民小學

校園網站

本市所屬各級公立學校(含幼兒園)教育人員之各項補休期限延長至2年,並溯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

瀏覽數: